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现转发《关于开展“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相关研究成果评估与项目扶持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研读通知,按照通知里的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课题级别在校级以上,且课题立项时间在2012年1月1日之后。
2.申请人要求是课题的第一责任人和研究成果的拥有人。
3.我校限报数额为3项。
4.提交的纸质版包括:课题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课题立项书、申报项目扶持或者已经结题的研究成果需同事提供课题研究报告、其他能够说明课题价值的材料,包括成果材料、奖项、著作等。
5.纸质版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1日17:00前(星期五)地点: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电话:0769-22896898);电子版发送至:gdmcyxjy@126.com。
附件:1.关于开展“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相关研究成果评估与项目扶持的通知
2.课题项目申报表
高等医学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