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现转发《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6〕39号,见附件1)。希望获得立项的各课题负责人(见附件2)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3)的要求和项目研究计划按时保质完成研究工作。
附件1:(粤教思函〔2016〕39号)关于2016年省级学校德育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研究项目(德育专项)立项名单
附件3: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