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学院、教辅单位、研究所,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7〕108 号)的要求:我校限额推荐为8项,学校推荐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在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中产生,并且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现从我校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一等奖项中推荐《高等医学院校与地方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共建共享教育资源与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等8项(具体名单见附表)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3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属单位提出的须盖单位公章;如属个人提出的须本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769-22896188,0769-22896898,0759-2388309。
附表:
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览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