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附属医院: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9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研读《通知》积极申报。详情请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我校限额申报2项。
2.本项目设置了《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申报工作需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课题题目进行选题论证,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3.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良好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4.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5.申报项目要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6.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对于合作教育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7.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高校)》(见附件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的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2.材料提交时间:2017年12月8日下午17:00之前。
3.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dmcyxjy@126.com,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4.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汇总表》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