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附属医院: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12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研读《通知》积极申报。详情请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查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我校限额申报8项。
2.本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正高职称的本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并具备整合省内相关领域研究力量的能力,同时,团队主要成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一个团队限报一个系列,一个主要研究成员只限于一个子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年限:为期1年(最后成果含公开出版的专著提交期限:2018年10月31日前)。
一般课题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可以个人独立申报。如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课题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教育可以是中学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题目自拟,研究年限:1年。
其他详见课题指南(附件2)。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包括: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重点课题一式七份,一般课题一式二份,另提交电子版。
(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系列研究团队信息表(附件4 ,申报重点课题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七份,另提交电子版。
2.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7:00之前。
3.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dmcyxjy@126.com,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4.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5)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