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限额申报14项。
2.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3.负责人条件。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限制立项的情况。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截至本文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
6.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5:00之前。
7.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dmcyxjy@126.com,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2018年度省教改项目。
8.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5: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