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号,见附件1),为做好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工作,按相关要求,学校将首次启动2018年广东医科大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认真研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2018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3),按以下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本项目仅面向已开展高职本科试点的专业申报。我校药学院的药学和中药学专业,信息工程学院的生物医学工程3个专业为我校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协同育人试点专业,所以仅限药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的教职工申报本项目。
2.本项目限额申报10项,药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各限额申报5项。
3.本项目专门拿出一定名额支持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申报项目。
4.对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校级或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已经获得以往年度校级和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包括:《广东医科大学2018年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和《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
2.材料提交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5:00之前。
3.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dmcyxjy@126.com,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2018年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194号)
附件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2018年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4:广东医科大学2018年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5: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