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科学技术保密的相关规定:凡属保密范围的一切信息、资料、文献、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进行交流,为保障我校教职工教研项目、教研成果及相关数据(包括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的安全,同时规范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对这些教研及成果资料的管理,以便广大教职员工对所立项的教研项目及取得的成果等相关资料的调用和参考,具体要求如下:
1.调用者必须对调出的资料进行保密;
2.个人调用须提交签字的附件1纸质版给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单位调用需提交签字并盖章的附件2纸质版给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3.以个人名义调用的,必须经教研项目或教学成果主持人的同意并签字;
4.以单位名义调用的,必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附件1:教研资料调用申请表(个人)
附件2:教研资料调用申请表(单位)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