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学科、人才和平台优势,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按要求积极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本年度规划项目分为三个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开展。
2.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问题研究:重点围绕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关于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交流合作开展。
3.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
二、申报名额本年度课题实行分类限额申报。第一专项仅面向“冲补强”计划高校,我校限额申报6项;第二专项面向全省高校,我校限额申报6项;第三专项面向全省高校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和体育学领域的教师,我校限额申报6项。
三、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巳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巳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校)》(见附件2,申请书务必用word程序打开,wps等非word程序打开会损坏申请书)和《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
2.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11:00之前。
3.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js-bg@gdmu.edu.cn,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校)
附件3: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