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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3-15 09:16     (点击: )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按《通知》和《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2)要求积极申报。详情请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含重大和重点的委托项目),本次课题申报不限额,申报要求课题名称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3)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请各单位结合自己的优势,组织相应团队积极申报。

2.其他类别课题,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1项。其他类别课题具体包括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港澳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本次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11: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

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见附件4)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1份(见附件5)。

2)其他类别课题:

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见附件6)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见附件7)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8)。

3)所有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原件”,以便识别。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四、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js-bg@gdmu.edu.cn。邮件名称:二级单位名称+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省26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4: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8: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9: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15日

 

附件【省26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已下载
附件【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已下载
附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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