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研读《通知》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限报1项。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提交材料包括:《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2)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及电子版,参评成果原件1份。
3.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11:00之前。
4.材料送交地点: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电话:22896898);电子版发至邮箱:gjs-bg@gdmu.edu.cn,邮件主题:二级单位名称+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提交的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