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职称申报人:
请参加2021年度职称申报的教职工,将需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审核、盖章的材料备齐,送交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并统一报送。教研项目和成果材料须由二级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统一书写“与原件相符”。鉴定意见须真实有效,每一页均须签名和盖二级单位公章。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审核、盖章时间如下:
湛江校区:综合楼21楼2105室,电话:2388309
6月27-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东莞校区:行政楼304室,电话:22896898
7月4-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