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评协[2024]8号,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按要求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一)申报范围:主要涵盖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以及综合性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及其评价方面的成果。学前教育包括早教和幼儿园教育;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专科、本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相关培训;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教育;若成果不属于上述明确分类范围,可归为综合类。
(二)成果类型:主要包括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
1.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分为:
(1)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工具书、软件、科普读物等;
(2)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学术论文、理论文章;
(3)决策咨询类报告,指被各级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采用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获得授权的专利,含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等专利。
2.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形成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申报。公开出版的著作类的成果字数要求在10万字以上;论文和决策咨询类报告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授权专利要提交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和专利说明书(外观专利还需提交外观设计图片)。
2.教育教学成果申报。经过2年以上的实践并反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教师发展、信息化与资源建设、学校治理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成果参照以下要点撰写成果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1)问题的提出;(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3)成果的主要内容;(4)效果与反思。
3.成果需由第一署名人申报,1个人可以同时申报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成果,但每类成果限报1项,已参加了协会前四届优秀研究成果评定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教育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
4.申报集体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
5.申报人需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奖项设置
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参与评选的成果进行评审,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成果进行公示及表彰。对两种类型的优秀成果分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五个等次。同时,对在本次参评过程中参与度高、组织得力、成果突出、影响效果明显的组织单位,协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四、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电子版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gjs-bg@gdmu.edu.cn。邮件名称:二级单位名称+2024年省教育评估协会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1)《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或《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3),发送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不同类型的成果申报表填写要求不同,请仔细阅读附件;
(2)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发送PDF格式的成果原文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教育教学成果发送PDF格式的成果报告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3)成果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发表、出版、采用等情况证明材料;能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证明材料等;
(4)教育教学成果原则上无需提供关于成果主要内容的视频介绍。确需提供的,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课件、软件、视频等总容量不超过500M。
2.纸质版报送:纸质版交至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东莞校区行政办公楼304室,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0769-22896898;湛江校区综合楼21楼2105房,联系人:杨永丽,联系电话:0759-2388309)。
(1)《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或《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原件1份;
(2)教育科研成果参评提供成果原件或复印件1份,教育教学成果参评提供成果报告打印件1份,书籍形式的成果如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按(1)至(3)的顺序装订成一册,每份材料请控制在200页以内;书籍形式的参评成果单独成册,不与申报表和支撑证明材料混合装订。
(二)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11:00之前。
五、收费标准与方式
收费标准:200元/份成果,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汇款给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费用收取和发票开具由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负责,费用主要用于工本费、专家评审指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六、提交的材料需由各单位教学科汇总并填写附件4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送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2024年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4: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5: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4年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工作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