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被SSCI即“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收录或引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按《广东医学院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中SCI的相关标准奖励。被CSSCI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hinese 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 和A&HCI即“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收录或引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每收录或引用一次每篇奖励1000元。
第八条 论文奖励每年发放一次。论文奖金从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经费中支出。论文的复印件和原件作为奖励的凭证。获奖教学论文须附上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一份。医学教育研究所负责审核。
第四章 教学成果
第九条 申报条件
(一)成果奖申报者必须是学校在职人员(含直属附属医院)。
(二)成果奖申报者必须是成果项目主持人,集体项目成果所有人(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必须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且有推广价值。
(四)必须有公开发表论文,且论文发表时间在2年以上。
(五)各单位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不限,但成果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1项主持的教学成果,同一项目每次只能申报1个奖项。